其他
塔古路货车撞倒板车致推车人重伤死亡_驾驶员被判刑!
点上方蓝字"含山社区"关注我们
近日,全椒县驾驶员张某甲犯交通肇事罪,被含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宣告缓刑二年。该院认为,张某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,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,其行为触犯刑律,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2017年12月1日傍晚,张某甲驾驶轻型普通货车,由全椒县古河镇驶往和县西埠镇,17时54分左右,该车行至226省道13km+600m处时,车前部与同向推板车的行人张某乙发生碰撞,致张某乙受伤,造成道路交通事故。张某乙随即被送往全椒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,经医院检查被宣布死亡。经认定,货车驾驶员张某甲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案发后,驾驶员张某甲拨打电话报警,积极抢救伤者,主动配合民警调查。到案后,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,并与受害方就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,赔偿款已赔付到位,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。
源自县法院判决书,配图来自网络
门面房两间出售,楼上楼下两层,有地下室三间,目前正在出租中,年租金十万且逐年递增。详咨电话15551059272